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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日报》:26个农民工 拿到63万元“血汗钱”——去年,株洲县为农民工讨薪194万元
2015-01-13 16:23:11 字号:

  本报讯(记者 邹怡敏 通讯员 沈芹芹 丁湘阳)“要到了工资,心里踏实,可以过个好年了!”日前,在株洲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许强(化名)和他的25个农民工兄弟,终于拿到了被拖欠的63万余元工资。

  2014年12月19日,株洲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许强投诉,称他们帮某建筑公司实施房屋建筑工程,包工头将验收扣款层层分摊,导致账目不明,60多万元工资迟迟未发。接到投诉后,该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立刻派员赶赴工程项目地调查,组织召开协调会。该建筑公司积极配合,与许强等农民工代表讨论商定在当年12月31日前结清所有拖欠的工资。

  如何有效降低企业欠薪发生率,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该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多管齐下。该大队监察员丁湘阳说,除在电视、网络等平台大力宣传《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外,大队还组织开展劳动法律知识更新培训,告知农民工朋友如何采取正确方式维权,“在向劳动部门投诉时,首先要提供身份证明、投诉单位名称,有条件的可出示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工作牌、施工照片、录音资料、欠条、证人证言等。”丁湘阳介绍,按照相关规定,拒不支付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5000元到2万元以上,或者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经人社部门或政府有关部门依法以限期整改指令书、行政处理决定书等文书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后,在指定期限内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同时,该大队加大主动监察力度,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切实掌握工程款支付、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并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农民工用工管理台账、完善农民工考勤制度、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通过完善用工管理制度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发生。2014年,该大队共进行劳动合同备案950余份,监管各企业缴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300余万元,为500余名劳动者追回工资194.23万元。

来源:株洲日报

作者:邹怡敏 沈芹芹 丁湘阳

编辑:贺晓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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