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29日,由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肖某某等24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14项罪名案件(“9.11”案)在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该院检察长凌辉作为第一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
为办理此案,渌口区人民检察院以凌辉检察长为首的专案组成员连续加班加点,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认真审查了全案七十余本卷宗,制作了近二十万字的审查报告;多次进行案件会商,针对案件定性、证据完善、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分析研判;为了保证庭审效果,专案组事先制定了全面的庭审预案。
庭审中,公诉人紧紧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被告人进行讯问,并针对犯罪事实首次运用公诉出庭电子示证平台当庭举证质证,有理、有力、有节地指控犯罪。
公诉人指出,当庭出示的证据相互印证,已形成完整的证据体系,足以证明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庭审持续了五天。
庭审过程中,市、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及社会群众共计一百五十余人参与旁听。鉴于涉案人员众多,案情重大复杂,法院将择期宣判。
来源:掌上渌口
作者:检察院
编辑:贺晓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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