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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新政,确保“两病”患者减负
2020-03-20 17:16:41 字号:

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新政,确保“两病”患者减负

3月19日,在淦田镇中心卫生院,47岁的赖长水正在门诊就诊。他于2004年患有糖尿病,期间做了3次大型手术,病情刚有好转,2018年他又被诊断出尿毒症,失去了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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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诊断后,发现赖长水的情况非常符合今年实施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政策,医生立即为赖长水收集好资料,进行两病类别标识并留存档案。

赖长水:“太感谢政府的优惠政策了,让我重拾信心,有了保障,我也有了勇气跟病魔做斗争。”

据了解,目前特殊门诊和“两病”门诊进行了全面的调整优化,特殊门诊已增加到46个病种,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可以享受“两病”门诊待遇,职工申报由原来的两年有效期延长到四年有效期,职工特殊门诊由原来的12个增加到37个。

医保局基金监督法规股股长 何雄伟:“我们不仅通过宣传栏、海报、宣传单等方式,还利用工作群进行了更广泛的宣传,让更多的城乡居民和职工知晓这些优惠政策,更好地享受医保改革的红利。”

根据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政策规定,保障的对象为参加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需要采取药物治疗的“两病”患者,“两病”患者已纳入我区特门保障范围的城乡参保居民,仍按特门政策执行。“两病”门诊药品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两病”门诊药品费用,按照70%比例支付。

来源:掌上渌口

作者:晏珍妮

编辑:殷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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