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安排部署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中共株洲市渌口区委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巡察组对8个单位党组织开展政治巡察。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
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党组、区应急管理局党组。
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含政务服务中心)党组、区信访局党组。
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区政协机关党总支、区委政法委党总支。
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区人大机关党总支、区委党校党总支。
巡察时间:
2020年11月20日至2021年2月4日
巡察对象:
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区管干部以及下一级主要负责人。
巡察内容:
本轮巡察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方面,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两个维护”;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污染防治、简政放权、扫黑除恶、减税降费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方面廉洁用权;基层党组织建设;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等情况。
巡察方式:
巡察组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列席会议、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了解情况、查阅资料、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开展巡察。
问题反映渠道:
巡察组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查办案件,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不予受理。
(一)巡察组接待信访和接听举报电话时间:
2020年11月20日至2021年1月15日(工作日9:00-12:00,13:00-17:00)。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二)信访接待室及征求意见箱设置:
区委第一巡察组分别在区网格化管理中心314、区应急管理局四楼401设有信访接待室,分别在渌湘大厦三楼电梯口、区应急管理局一楼门口设征求意见箱;
区委第二巡察组分别在渌湘大厦五楼(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域)504、信访局105设有信访接待室,分别在渌湘大厦一楼政务中心正门左侧20米、中国人寿一楼政务中心正门右侧30米及信访局来访接待室门口设征求意见箱;
区委第三巡察组分别在区政协机关一楼108、区委一楼122设有信访接待室,分别在区政协机关一楼大厅、区委一楼大厅设征求意见箱;
区委第四巡察组分别在区人大办公楼二楼210、区委党校三楼301设有信访接待室,分别在区人大一楼大厅、区委党校一楼进门处设征求意见箱;
(三)举报电话:
区委第一巡察组:18273291593(巡察区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党组)
15573321890(巡察区应急管理局党组)
区委第二巡察组:19158286037(巡察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含政务服务中心党组)
0731-27615991(巡察区信访局党组)
区委第三巡察组:0731-27623291(巡察区政协机关党总支)
0731-27686902(巡察区委政法委党总支)
区委第四巡察组:0731-27620550(巡察区人大机关党总支)
0731-27616189(巡察区委党校党总支)
(四)举报邮箱:
区委第一巡察组:244098266@qq.com(巡察区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党组、区应急管理局党组)
区委第二巡察组: 63872964@qq.com(巡察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含政务服务中心党组)
827236665@qq.com(巡察区信访局党组)
区委第三巡察组:25900945@qq.com(巡察区政协机关党总支)
1827217826@qq.com(巡察区委政法委党总支)
区委第四巡察组:123555703@qq.com(巡察区人大机关党总支、区委党校党总支)
巡察组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31-27620815
中共株洲市渌口区委巡察办
2020年11月19日
来源: 掌上渌口
作者:区委巡察办
编辑:殷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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