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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渌口区民政局关于公开征集“养老服务突出问题、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线索的公告
2026-05-09 17:14:30 字号:

株洲市渌口区民政局关于公开征集“养老服务突出问题、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进一步整治民政领域突出问题,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把惠民事办好、把暖心事办实,根据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现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养老服务突出问题、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内容

(一)养老服务领域

一是整治养老机构安全管理突出问题。

1.食品安全问题。

2.消防安全问题。

3.建筑安全问题。

二是整治养老服务资金项目突出问题。

1.虚报冒领运营补贴和供养资金问题。

2.高龄津贴、护理补贴发放不规范问题。

3.适老化改造违规操作问题。

4.政府购买居家服务“一包了之”问题。

三是整治养老服务供需不匹配问题。

1.推动解决农村养老服务供给不足、设施布局不合理,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低、运营困难;

2.对农村独居、空巢、失能、留守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流于形式等问题。

四是整治侵害老年人权益问题。

1.利用私域直播坑骗老人问题。

2.借养老保险补缴诈骗问题。

(二)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

一是聚焦“应保未保、应救未救”问题

1.未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社会救助申请家庭成员全部纳入救助范围;

2.未规范落实“低保渐退”“刚性支出扣减”等社会救助政策;

3.未落实主动发现机制,导致符合条件人员未及时纳入保障;

4.受理环节存在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拖延不办或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材料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5.未按规定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如未入户核查、未开展邻里访问、未组织民主评议等);

6.未按规定核算家庭收入和财产,未将刚性支出、必要就业成本等予以扣减,或将维持基本生计的必需财产予以豁免;

7.特困供养人员“应养未养”,未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纳入特困供养范围,或未按规定签订照料服务协议、未落实照料护理责任。

二是聚焦“救助金发放不按时不足额”问题

1.未按规定时限、确定的金额,按时、足额发放低保、特困等救助金;

2.侵占、截留、挪用救助资金,虚报冒领救助资金(如篡改发放花名册、虚构身份信息等),违规代持救助对象卡折并擅自支取资金;

3.特困供养机构违规将生活补贴、照护补贴挪用于机构运转、设备购置、基建维修等支出,救助金发放信息告知不透明、不及时,困难群众心中无“明白账”。

三是聚焦“应退尽退”“人情保”“关系保”问题

1.未落实定期核查和动态管理,未及时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退出保障范围的问题;

2.未与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信息共享机制,信息比对不及时,造成困难群众重复领取救助资金的问题;

3.未能通过数据共享及时掌握家庭人员、收入、财产、就业等变化情况,影响困难群众的精准认定和救助资金的增发、减发、停发;

4.因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和优亲厚友导致的“错保”“人情保”“关系保”。

三、征集方式

现场举报:株洲市渌口区民政局207办公室

电话举报:0731-27618126

来信举报:株洲市渌口区渌口镇向阳南路37号(渌口区民政局),邮编:412100

邮箱举报:576245592@qq.com

四、其他说明

1.来电来信投诉尽量提供详细准确的时间、地点、人员、具体问题等信息。

2.举报人对投诉举报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

3.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并依规依法处置相关问题线索。

欢迎社会公众积极监督举报,反映问题,我们将对收到的问题线索,依法依规依纪予以办理。

株洲市渌口区民政局

2026年4月30日

来源:掌上渌口

作者:渌口区民政局

编辑:罗霁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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