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渌口区推动“乡村著名行动” 使美丽乡村“有名有实”
2024-11-26 16:47:28 字号:

渌口区推动“乡村著名行动” 使美丽乡村“有名有实”

为进一步满足居民生活需求,深化地名服务、助力乡村振兴,渌口区根据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民函〔2023〕35号)和株洲市民政局《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株民函〔2023〕14号)文件要求,按照《地名管理条例》关于路、街、巷、道路命名的相关规定,开展“乡村著名行动”。

近年来,渌口区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乡村道路建设不断完善,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出行,但由于部分乡村道路未及时命名,无法上传导航系统,结合这一实际,积极探索由村“两委”提出命名方案,邀请专家论证、征询村民意见,报乡镇政府把关,区民政局审核后,由区人民政府审批的工作流程,对辖区内的部分乡村道路进行命名的“乡村著名行动”。

2023年,渌口区在龙潭镇开展“乡村著名行动”试点,试点镇龙潭镇坚持从实际出发,力求实用的原则推进“乡村著名行动”,结合所在区域的历史地名、民俗文化、规划名称,道路所在地、经过地、历史名、村组名、规划名、约定俗成等因素,对龙潭镇67条乡村道路进行命名,命名工作完成后,在全国地名信息系统进行了备案,极大地方便了龙潭镇群众出行,同时,也为龙潭镇的外来人员带来方便,对推动龙潭镇经济发展带来机遇。

2024年,渌口区参照试点镇的成功经验,对龙门镇、淦田镇、古岳峰镇、龙船镇的125条乡村道路进行了命名,命名于2024年11月22日正式获区政府批复。这批道路命名,仍然遵循充分论证,尊重当地历史、文化、民意的原则,按照村组命名、镇把关、征询相关部门意见、民政审核、区政府审批的程序进行。

下一步,渌口区将加大乡村道路命名工作力度,完成剩余3镇的乡村道路命名,力争做到乡村道路命名无死角。同时加大对与乡村产业、经济发展以及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地名命名和采集上图力度,引导乡村群众自主采集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地名和兴趣点,进一步用好乡村地名资源,使地名成为地方旅游的“金招牌”。以“老字号”“土字号”等“乡村地名好品”为切入点,推动树立地名公共品牌意识,使美丽乡村“有名有实”。增强乡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推动“乡村著名行动”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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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掌上渌口

作者:渌口区民政局

编辑:殷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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