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建设新时代技能人才强省的若干措施》《中共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人才集聚高地加快培育制造名城的实施意见》《株洲市渌口区打造“渌口技工”品牌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现就申报株洲市渌口区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评选数量
株洲市渌口区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主要以具备较高技能水平的人才为领衔人,依托渌口区范围内的企业、学校、行业协会组织等建设,旨在攻关技能难题、传帮带青年技能骨干。2025年评选不超过3家技能大师工作室。
二、项目实施期限
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从项目确定之日起开始实施,为期一年。
三、申报条件
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工作室领衔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已在株洲市渌口区工作1年及以上;
2.掌握所在岗位关键技术,近3年在生产、服务、技能教学等一线岗位从事技能工作,带徒传技经验丰富;
3.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或省)技术能手、省(或市)技能大师、“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
②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取得有一定影响的创新成果或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经济效益显著或对技术发展有引领作用;
③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年及以上,在行业内有一定的知名度,积极传承技能技艺,在培养高技能人才、传承技艺方面作出较大贡献。
(二)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符合条件(一)的工作室领衔人,申报单位为我区范围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学校、行业协会组织等;
2.自建工作室1年以上,经常性组织开展技术交流活动,在攻关技能难题、教学改革、培养技能人才和成果推广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3.为工作室配备不少于3人的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团队,成员职责明确,并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4.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依托企业、行业协会组织等建立工作室的,应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激励等制度,行业协会还需具备本行业技能培训资质;依托学校建立工作室的,应制定了一系列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措施和制度,与企业联系紧密,校企合作卓有成效;
5.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不少于3万元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等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有相应的技能大师工作室配套管理制度和具体可行的工作规划(含技术攻关、带徒计划等)。
(三)申报职业(工种):技能大师工作室所申报的职业(工种)应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第四、五、六大类,并与领衔人技能领域相关。已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高级工程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扶持的领衔人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报资料
1.《株洲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2025年度株洲市渌口区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情况一览表》(见附件);
2.申报报告。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职业(工种)、技能大师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领衔人简介、技能大师工作室配套管理制度和技能大师工作室计划目标(含技术攻关、带徒计划)等;
3.技能大师工作室所依托的申报单位有关情况说明。包括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情况及相关措施制度,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资金、场所、设备等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的情况说明;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文件的复印件;
5.工作室领衔人及团队成员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及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佐证材料。
五、申报流程
1.单位申报。申报单位携带申报材料,向区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股进行申报。
2.资料审核。区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股对申报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单位进入现场考察。
3.专家评审。召开综合评审会议,专家结合考察情况进行投票表决,按得票多少排序确定支持项目名单。
4.公示确定。将确定支持项目名单在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资金拨付。对每个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一次性补助资金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培训、研修、攻关、交流等技能传提升活动
六、项目产出要求
项目实施一年后,区人社局组织专家对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运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技能大师工作室需达到以下产出,并向区人社局提供验收报告:
1.有固定办公场地,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定期开展相关活动;
2.建立一套完善的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和运行机制;
3.充分发挥工作室领衔人带徒传技作用,为所在企业(行业)或社会培养不少于1名高级工(三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高技能人才;
4.发挥团队优势,积极开展技术攻关或技术技能研发,推动企业技术改造或形成一批有价值的技术、创新成果;
5.每年组织开展1次以上技术技能交流活动,为技术研修、创新、教学改革等提供交流平台。
七、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引导,规范申报审核。各相关单位、学校、企业要高度重视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积极宣传发动,鼓励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同时,要对申报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推荐的单位符合条件。严禁各申报单位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2.加强经费保障,规范资金管理。技能大师工作室依托的单位要根据技能大师工作室年度工作计划建立投入经费制度,设立带徒津贴、研究(攻关)项目补贴及日常工作经费等,全力支持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确保完成项目产出任务。技能大师工作室依托的单位还要做好项目资金管理工作,完善项目经费管理制度,规范政府补助资金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保证资金安全和效益。
3.加强考核评估,规范违规查处。区人社局将严格按照项目产出要求、工作室工作目标进行考核评估。对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已离开一线工作岗位或调离工作室所在单位、技能大师工作室缺少正常开展工作的场地和设施设备、技能大师工作室未按工作计划正常开展工作等情况的,将予以摘牌撤销;如发现相关责任人员擅自挪用财政补助资金,违反财政相关规定的,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
4.其他要求。各申报单位需同步报送与纸质资料相同的电子版文件。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30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 系 人:职业能力建设股 周锦锋
联系电话:0731-27560862
联系地址:株洲市渌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5室
电子邮箱:244032169@qq.com
附件:
1.株洲市渌口区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
2.株洲市渌口区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情况一览表
附件2 株洲市渌口区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情况一览表.docx
株洲市渌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3日
来源:掌上渌口
作者:株洲市渌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颜佳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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