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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公安局渌口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启用城区电子警察违法抓拍设备的通告
2025-10-28 15:44:36 字号:

株洲市公安局渌口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启用城区电子警察违法抓拍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优化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株洲市公安局渌口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于2025年11月29日0时正式启用城区闯红灯自动抓拍设备和电子卡口违法抓拍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闯红灯违法抓拍设备地点及抓拍违法行为

(一)抓拍设备地点

1、渌口区渌口镇津口路与梅苑路交叉口

2、渌口区渌口镇津口路与黎韶路交叉口

3、渌口区渌口镇津口路与南江路交叉口

4、渌口区渌口镇南江路与文明路交叉口

(二)抓拍违法行为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代码:16250。

2、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违法代码:60950。

二、电子卡口违法抓拍设备地点及抓拍违法行为

(一)抓拍设备地点

1、渌口区渌口镇黄金路与桑园路交叉口(由西往东)

2、渌口区渌口镇黄金路与桑园路交叉口(由东往西)

3、渌口区渌口镇滨江路大道与黎韶路交叉口(由东往西)

4、渌口区渌口镇南江路与迎宾路交叉口(由北往南)

5、渌口区渌口镇南江路的渌水二桥路段(由南往北)

6、渌口区渌口镇津口路与黎韶路交叉口(由北往南)

7、渌口区渌口镇津口路与黎韶路交叉口(由东往西)

(二)抓拍违法行为

1、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违法代码:13620。

2、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代码:11200。

3、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代码:11160,根据《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关于渌口区主城区部分路段和时段重中型货车禁行的通告》要求,城区禁行车型为重、中型货车;禁行时段为每日7:00-22:00。

三、其他事项

1、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行经上述路口时注意观察交通信号及标志标线,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行驶,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做到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对通过上述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株洲市公安局渌口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10月28日

来源:掌上渌口

作者:株洲市公安局渌口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编辑:颜佳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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