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推动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规定,按照“应列尽列”原则,凡符合《湖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2023年修订)》(附件1)的单位,应主动向属地消防救援部门申报,经审查核定后,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现将申报2026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工作通告如下:
一、申报期限
即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
二、申报要求
(一)全区范围内符合《湖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2023年修订)》(附件1)的单位,应主动向属地消防救援机构申报备案。
(二)严格对照《湖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2023年修订)》,根据下列要求规范做好申报备案工作:
1、对于已被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且仍符合现行标准的,可以直接确定为2026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此次不再要求重新申报。
2、对于新增符合《湖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2023年修订)》(附件1)的单位(有固定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单位进行申报),应当如实申报,认真填写《株洲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附件2),自觉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3、已被列入2025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因单位规模等级下降或因停业、兼并等原因,不再符合现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应主动向属地消防救援部门报备,经核查后再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录库中予以调整删除。
三、申报途径
填写《湖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附件2)并盖章后线下提交或将扫描件传至渌口区消防救援大队邮箱进行申报备案,区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收到材料后,将单位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围。
四、联系方式
株洲市渌口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株洲市渌口区南洲镇南洲大道
联系电话:0731-27623609
邮箱:813877455@qq.com
附件1.《湖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2023年修订)》
附件1:湖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2023年修订).docx
附件2.《湖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
株洲市渌口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12月30日
来源:掌上渌口
作者:株洲市渌口区消防救援大队
编辑:颜佳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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